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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甘肃行政学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甘肃行政学院)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引进对象

第二条 着眼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更好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加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党性教育学科人才引进力度,优先引进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民族宗教等专业人才。

第三章  引进条件

第三条  引进人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和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善于课堂讲授,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意识,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一般应为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按照引进层次不同,还应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一)学科领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科方向与校(院)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一致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专家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0周岁以下,担任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教授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一般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近5年主持完成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2.近5年在国家综合权威学术期刊、国家重要专业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个人排名第一),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学术专著;

3.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4.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课题组排名第一);

5.省级领军人才、省优专家或者相当于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

6.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三)教学科研骨干。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和咨政能力,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一般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近5年主持完成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2.近5年在国家综合权威学术报刊或国家重要专业权威学术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排名第一),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过本专业学术专著;

3.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4.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课题组排名第一或执笔人);

5.获得过省部级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称号。

(四)优秀博士研究生。具有国内知名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较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校(院)学科建设需要,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45周岁以下。一般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

1.主持完成过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

3.近5年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4.博士论文获得毕业院校优秀毕业论文。

第四章  引进待遇

第四条  学科领军人才引进待遇采取“一人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科研资助、一次性补贴等由校(院)专题研究决定。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服务期内每年享受科研资助费5万元,给予安家费100万元。

第六条  教学科研骨干服务期内每年享受科研资助费3万元,给予安家费75万元。

第七条  优秀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内每年享受科研资助费2万元,给予安家费50万元。

第八条  对校(院)学科建设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提高引进待遇。安家费首次兑现50%,其余按签订的最低服务期限分年度平均发放(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在同层次人员1/2以前)。聘用后享受聘用岗位相应福利待遇,同时在职称评聘、住房分配等方面优先考虑。凡符合甘肃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或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适用范围的,可享受甘肃省《关于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意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项目扶持、“服务绿卡”、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户籍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经费从创新工程人才引进与培育项目经费列支。

第五章  引进程序

第十条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通过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和人事调动的方式进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每年年底由各教研教辅部门根据自身学科建设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引进计划,引进计划包括专业方向、需求人数、推荐人选等。

(二)组织部汇总各教研部门引进计划,结合教师队伍实际,进行综合分析,拟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三)校(院)委会研究审定人才引进计划,在全校(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通过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四)组织部将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和分类整理,会同有关专家进行初步筛选,经分管校(院)领导和常务副校(院)长审核同意后,提出面试考核人选建议名单。

(五)组织专家组对面试人员教学科研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其中,教学科研骨干和优秀博士研究生需要进行试讲,由专家组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

(六)根据考核情况,由组织部提出拟引进人员建议名单,校(院)委会研究确定后签订引进协议,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商调和录用手续,兑现有关待遇。

第六章  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建立人才引进协调机制。各教研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好本专业领域人才的推荐、学术水平评议等工作。组织部负责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综合协调、面试考核和录用手续办理等工作。教务处、科研处、计划财务处分别负责引进人才有关教学试讲、科研成果考核、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实行协议管理。引进人才均须与校(院)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商定,最低服务期一般为6年。服务期内因考核不合格、辞职、调离等原因与校(院)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协议)。引进人才的服务期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

第十三条 引进人才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校(院)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低聘、解聘及调整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原甘肃行政学院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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